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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2-7-14 9:59:12 被阅览数: 6685 次 来源: 西宁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报告办法》对报告主体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既不扩大主体范围、增加义务,也不缩小主体范围、豁免义务。比如说,《固废法》要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履行报告义务,《报告办法》在确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范围时,既要遵守《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不同定义,也结合实际提出要求,即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一方面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另一方面报告其对平台内经营者使用、回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总体评估情况。再比如,《固废法》要求外卖企业履行报告义务,《报告办法》根据外卖服务实际情况,规定提供外卖服务的零售、餐饮企业进行报告,这里的报告主体是零售、餐饮企业,不包括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也不包括不从事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外卖平台在《报告办法》中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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