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我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培训,并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城中区税务局联系沟通,逐项落实规范报废机动车“反向开票”业务操作流程,于10月9日开具第一张自然人报废产品收购电子发票。11月13日,城中区税务局主管分局、税征科、货劳科的税务人员来公司现场指导座谈,通过积极交流互动,税务人员对“反向开票”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现场作出回应与解答,对企业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讲解并上报。
“反向开票”业务的开展,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公司经营业务后顾之忧,降低经营风险,对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化、有序化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公司将持续落实“反向开票”政策,确保“反向开票”业务合法合规,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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